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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骑手为什么这么不受待见?


如果感兴趣逛过摩托车论坛的车友们都会发现不少抱怨的贴子,摩托车骑手似乎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角色。行人嫌他开得快,汽车嫌他上机动车道,电瓶车、自行车又嫌他占用非机动车道。摩托车以其轻便小巧的设计,方便穿梭于大小道路,经济性的价格低廉,省油耐用;运动型的,也可以享受与汽车无异的加速感,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电视新闻中山区百姓开一辆摩托车穿行于泥泞山路中,因为这样的路况,汽车开不进,电瓶车续航差,也就摩托车可以满足要求。但目前是实际情况却是,无论是开汽车的,还是骑电动车的,只要是不开摩托车的,都觉得摩托车不受待见。

原因究竟是为何呢?

首先,政策法规上对于摩托车并不友好。

以骑手们常常议论的能不能上高速行驶的问题,1994年12月22日公安部令第20号发布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0号)的内容,是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只要符合:

第八条,除驾驶员外不能载人;

第十一条,行驶时候的时速大于等于60码,小于等于80码;

第十四条,在高速公路最右侧的道路行驶。

除此之外还要求摩托车和摩托车驾驶员的证照齐全。

不过该法令在2004年9月3日公安部令第76号已公布废止,之后笔者翻阅公安部的相关法律条文也未找到关于高速公路行驶的新的条文。而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在本省的“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均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

除此之外,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的内容,摩托车是被认为是机动车的。作为机动车的摩托车自然应该行驶在机动车道,而汽车驾驶员却认为两轮车都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摩托车无疑又会被电瓶车驾驶员认为是占了他们的道。

除了高速公路不接纳摩托车外,很多城市还对摩托车进行限行,比如北京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和外省市摩托车行驶。上海等城市也有类似政策,即使是小城市也经常或冷不丁悬挂一张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指示牌。

也就是说在现有的道路交通规划中,摩托车是不被推荐一种交通方式。

其次,对于电瓶车的厌恶,使开车人对于摩托车产生了“厌屋及乌”的作用。

有人排出了交通事故几大杀手排行榜,电瓶车、渣土车等车辆赫然在列,由于电瓶车不受交警管理,而驾驶员普遍缺乏交通安全教育,所以电瓶车逆行、随意变道等情况频发,而酒驾电动车也是常有的事,而只要不出事故,交警对于电瓶车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部分改装电动车的时速却并不低,正是因为电瓶车从生产制造到上路行驶全部处于无序状态,故而最惹汽车驾驶员厌恶,而同为两个轮的摩托车自然背了“厌屋及乌”的黑锅。

当然我们知道摩托车和电瓶车是存在天壤之别的,虽然摩托车生产厂家也是很多,但准入门槛比电瓶车还是高出不少的,国家标准也相对完善、严格。而且摩托车驾驶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也受过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但目前汽车驾驶员是看到两轮车就烦,自然摩托车也就成为了不受待见的角色。

最后,部分,或者说很多摩托车驾驶员的素质的确堪忧。

虽说驾驶摩托车必须持证上岗,但可以说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开摩托车的都还是无证驾驶。这些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严格来讲比无证驾驶电瓶车的还要危险,因为摩托车造成事故的危害程度是要远大于电瓶车的。前面讲到了开电瓶车的酒驾,开摩托车酒驾的就少吗?

再说说摩托车驾驶员的素质底下,曾经见过一个摩托车骑手发贴,说在高速上被拦下了,被赶下高速,还被收了通行费,于是就把骂了一大堆难听的话。四个轮的跑高速要缴费,两个轮的就不要缴费吗?还有一件事,刚刚的周六,在街上,一辆改装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跟霹雳啪啦炸雷似得,牌照也没有,还闯红灯,你说这样低素质的骑手不是给整个摩托车骑手们抹黑么?

说到闯红灯的,大饼我就基本没见过等红灯的摩托车,不管有牌照的还是没牌照的,不管路口有没有电子警察执法的,也就是说整个骑手界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回到本文,为什么摩托车骑手这么不受待见,既有政策上的原因,导致摩托车在道路上尴尬的处境,也有管理上的缺失,很多无证驾驶的摩托车依旧畅行无阻,最后也有部分骑手素质的缺失,拿着摩托车的便利肆无忌惮,不守交通规则。

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摩托车不受待见的持续时间还会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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