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近期,太仓市交警部门试点使用专业测速设备,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车速超过15km/h的电动自行车成为主要监测、处罚对象。
8月20日晚,太仓交警部门在主要路口进行了第一次试点使用。
8月20日20时15分许,太仓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开出了苏州范围针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首张罚单。
当晚,顾某在太仓市区上海路路段实施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本次行动中,太仓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实施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10起。
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请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超速行驶。
网友表示,骑电瓶车的人,大部分人都会超速。但是15km/h真的不算有多快的,对于电瓶车之类的一些整治,重点应该放在乱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乱停乱放上!
而且电瓶车超速也没有任何的驾照分可扣,仅仅靠着罚款,能起到整治作用吗?
15km/h是什么概念?
对于业余自行车爱好者而言
水平最差也会达到30km/h
电动车15km/h的限速等同快步走
或者普通人骑自行车的速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可是现实当中,有的驾驶人为了赶时间或者见路况好,会习惯性地拉起车速,而且老式电动车使用过程中,有些人还把限速装置偷偷拆掉了。以往道路上的固定式测速仪主要针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的主力,超速行驶往往处于取证查处难的境地。
但其实制定这样一个数据
也是从安全角度进行考量的
据了解,非机动车超速处罚和机动车超速处罚不同,不看超过限速的百分比数值。不过交警们主要会查处超速明显的车辆,尤其是车速超过30千米/时的电动车。“开到三四十码,一旦发生碰撞就刹不住连人带车摔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