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这样的驾驶证吗?
前
方
高
能
2018年4月3日上午,昆明交警八大队骑巡队民警在云大西路昆岭路口开展整治工作中,见一辆摩托车驶来, 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事人神色慌张欲逃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控制住当事人并要求他出示证件。
看到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民警傻眼了,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竟然是手写的,而且显示的领证时间是1994年!
不仅如此,经查其驾驶的摩托车还涉嫌套牌违法行为。 民警当场对摩托车依法进行扣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位驾驶人,心真大
您是不知道驾驶证的有效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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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 过期 1 年之内,可以换领。
* 过期 2 至 3 年,驾驶证将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须重考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 超过 3 年,驾驶证状态注销,属于无证人员需要重新考驾照。
划重点:驾驶人要注意自己驾照初次领证的时间,确保在规定期限换证,持证驾车才合法。
再看下面这位男子
只求衣服颜色和摩托车颜色配套
却忘记了驾驶证和摩托车也要配套
就在4月3日,交警九大队民警在海口经贸学院路段查获一起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依法扣留该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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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1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此,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不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