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日子以来,蒲县有关共享摩托车安全头盔的新闻传遍了各大街小巷,当然最开心的还是农村摩托车驾驶人。 根据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事故中农村交通参与者伤亡占较大比例,其中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是造成伤亡的主要原因。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2015年,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将摩托车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纳入全市交管工作九大工程之一,要求全市交警抓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首先从摩托车驾驶人自身安全、即佩带安全头盔抓起,全市各级交管部门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有了长足进展,尤其是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依托政府主导、部门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理念,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走出了一要新路子,其中的摩托车共享头盔做法更是得到了摩托车驾驶人的倾爱,摩托车驾驶人佩带安全头盔率达到85%以上,有效促进了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长足进展。
“政府主导”是蒲县实现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上新台阶的前提保障。为了把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蒲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县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强化“两无”车辆管理。在县、乡政府牵头下,全县针对群众因交通事故致贫,给家庭和生活带来灾难的实际,确定了“安全头盔”为整个农村交通安全保卫战的突破口和攻坚点。
为了鼓励摩托车驾驶人佩带安全头盔,并养成出行佩带头盔的好习惯,县政府参照共享单车模式,由政府、企业出资首批购买了5000个摩托车头盔,投放到各村口设立的劝导站,由劝导员管理,摩托车驾驶人与乘坐人只要进行简单的登记手续,就能免费领取使用安全头盔,头盔上印有“驾驶摩托车、有牌证、带头盔” “驾驶摩托车、靠右行、限两人”等安全提示语,用完归还,直至自己购买,由“借还头盔”逐步转变为“主动购买并佩戴安全头盔”,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借用共享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警部门也是为了我们的安全,以前不习惯,有时候即使想去买,也因为地方远,路不熟,就不买了,现在方便多了,路边的劝导站都有共享头盔,用完再还,对我们的安全也多了一份保障。县政法委书记宋蒲刚在针对摩托车驾驶人佩带安全头盔时形象地指示:要“戴上安全帽,摘掉贫困帽”。
为消除摩托车驾驶人即不买头盔也不借头盔等安全隐患,县委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名义在全县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两无”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规定:辖区加油站禁止为“两无”摩托车加油,各摩托车销售点在在销售摩托车时,要开具销售发票,代办摩托车牌照业务,并赠送安全头盔。违犯规定者,经调查属实,通报批评、暂扣营业执照、责令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