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禁止摩托车(主要还是电动车)进入地下车库的理由很简单,无外乎是出于消防安全等因素的考虑。
车友们想将爱车停入地下车库的原因也很直接,自己心爱的摩托车是正规厂家生产,也有年检、上牌。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怎么就不能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况且很多车友都买了地下车库的车位。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的规定,地下停车场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用设施,除通过出售、附赠等方式约定的之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都属于业主共有。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八十三条 业主义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利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可以决定摩托车是否能进入到地下停车场,但这样的管理规约必须得到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虽然业主大会有权利决定摩托车能否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但要得到这三分之二的同意,难度还是很大的,毕竟同时禁止的还有电动车这个庞大的用户群体。
结语
根据消防安全要求,电动车进入地下车库,需要在划定的专门区域停放;摩托车只要不占用消防通道,妨碍其他车辆进出、停放,是可以停在地下车库的。
至于物业禁止摩托车进入地下车库,完全就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