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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未投交强险的注意了,保险公司最高可罚30万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据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网站公告,因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中国人保”)安阳市分公司被罚款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行政处罚依据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安阳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

图片来源: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网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二)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四)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六)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因此,面对拒投摩托车保险的正确做法,就是拿起我们的电话!向当地保监会好好聊聊!丝毫不必客气的。但还是避免不了某些保险单位死猪不怕开水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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