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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管控多个城市喊“禁” 广州两次“续禁”


2014年,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从当年9月15日起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摩”,有效期为5年。武汉还会不会继续“禁摩”?网友们看法不一。交管部门回应:已按程序制定新政策并向市政府提交进行审议,待确定后,会及时发布。

施行5年的“禁摩令”快到期了

网民许先生家住武昌火车站附近,据其介绍,他家距单位约20公里。每天,他都要起个大早,开车1个多小时上班。因为道路拥堵,他发现,开车耗费的时间比骑电动车都要久。

“武汉还会不会‘禁摩’?”得知“禁摩令”期限将至,许先生做了一些功课——如果不再“禁摩”,他想考一个摩托车驾驶证,买一台摩托车,用于上下班骑行。

记者了解到,2002年至今,武汉市对于摩托车上路的限制不断加码。

2002年开始,武汉市停止办理中心城区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2013年1月,武汉市宣布在三环线(含)区域内仅允许中心城区牌号的摩托车行驶;2014年,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规定三环线(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摩托车通行。本市中心城区现有注册的摩托车,自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之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3年,因2002年就停止办理中心城区摩托车新车注册,这意味着,至2015年,武汉三环线以内已全面“禁摩”。

据悉,按照相关处罚规定,即使车辆手续正常,驾驶员证照齐全,在三环内行驶,一经查处会以闯禁行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继续“禁摩”?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近期引发网友关注的,是上述通告的有效期——通告中提到,“禁摩令”2014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武汉该不该继续“禁摩”?市民们意见不一,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市民龚先生是一名摩托车“发烧友”。2015年,他曾因在洪山区街道口附近驾驶摩托车,受到过交管部门处罚。从那时起,他没有再骑车进过市区。

“我觉得不应该再‘禁摩’。”龚先生认为,前些年,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防止空气污染,全国都开始“禁摩”。如今,道路路况、摩托车尾气排放情况都有改善,且骑行摩托车对于缓解拥堵、停车难等问题都有好处。“摩托车驾驶员要学交规、考驾照,违法要接受处罚,更有益于城市交通的规范和管理。”

家住后湖的朱先生则认为,摩托车吨位大、速度快,对机动车和行人来说,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江岸区网民王先生则反映,夜间经常有改装的摩托车呼啸而过,惊醒家中老人孩子,摩托车扰民也很惹人恼。

全国100多个城市“禁摩”,武汉新政尚未确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了山城重庆没有“禁摩”,全国范围内有100多个城市出台有摩托车禁行或限制上路政策。

西安市的情况有些特别。2017年,西安市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中“禁摩”规定失效,新拟定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中提出,三环内禁止摩托车通行。

但截至目前,该通告尚未正式发布。目前,西安市内摩托车可以依规上牌、也可以正常上路行驶。网上,不少摩托车爱好者网友提及西安的情况,对武汉取消“禁摩”抱有希望。

今年7月,网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禁摩”问题,并提出了西安目前未“禁摩”。市交管局在回复网民提问时表示:目前,市交管局与对应城市交管部门进行了相应沟通了解和学习交流,目前新政策正在研究讨论中。

记者从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处获悉,针对武汉市“禁摩令”相关政策制度,已按程序制定并向市政府提交进行审议。目前,新政策尚未完全确定,待确定后,会及时发布。

北京、上海等城市未完全“禁摩”,但有“限摩”政策

记者检索发现,1992年,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就规定,在城区、近郊区,不予核发二轮摩托车、后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牌照。

1997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规定,在城区、近郊区不予核发农用运输车和各种摩托车牌证。同年,北京市还发布了《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规定驾驶京B号牌或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不准进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路)道路行驶。

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警民互动版块发现,2018年,该局回复关于摩托车禁行问题时表示,本市关于摩托车的禁限行规定如下:(一)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二)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三)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四)全天禁止外省、区、市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其他道路摩托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标志为准。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上海与北京类似,上海市发布的《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中,以牌照划分,明确指出了市区内沪A、沪B、沪C以及外省牌照摩托车的限行区域。《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快速路禁止摩托车行驶。

广州先后两次发布通告“续禁”,新旧政策无缝衔接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广州市也开始实施禁、限摩政策,首先限制摩托车新入户发牌。2004年,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在市区全面“禁摩”,有效期5年。

2011年,在上述“禁摩”政策到期之前,广州市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规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延续“禁摩令”,有效期仍为5年。

2016年底,广州市再次发布通告“续禁”。该市发布《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通告》提出,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西安“禁摩”空窗期,摩托车驾驶现乱象

2000年,西安市停止办理摩托车入户挂牌手续,开始施行“禁摩”政策。2017年,西安市于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中“禁摩”规定失效后,西安市区内摩托车可以正常行驶,西安市交管部门也开始受理摩托车上牌、考驾照等业务。

据西安媒体报道,随着“禁摩令”到期,市区上路摩托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不守交规、不戴头盔、酒驾醉驾、套牌等各种乱象频出,引发市民反感。

为此,西安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骑手,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上路时要车牌、驾照、头盔齐全。要和私家车一样,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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