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大年初五,G78线汕昆高速宜州段迎来了第一波客流返程高峰,然而在滚滚车流中,突然出现一两轮摩托车,险象环生。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后及时将其请出车流,并劝离高速公路。
当日下午,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集中了优势警力加强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管控。15时许,正在执勤民警突然听到摩托车的响声,循声望去,发现一名男子戴着安全头盔,身穿黑色棉衣,手戴红色手套,驾驶着一辆白色的两轮摩托车正在车流中穿梭。为避免发生意外,民警立即上前将其从车流中请了出来。
经调查,驾驶人李某是广西北流市人,其驾驶的是一辆价值近4万元的两轮摩托车,当天上午从贵州出发,前往贵港上班,为了赶时间,所以冒险走高速。为确保李某的安全,民警将其及摩托车带离高速公路,并对李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民警一番悉心教育,李当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承诺今后一定会注意自己的驾驶行为,并牢记民警的教诲——“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高速路交警再次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按照国家现有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法律没有规定禁止摩托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摩托车自身很轻,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风阻影响很大,尤其是大车从旁边经过时会产生横风,非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