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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主为避让轿车死亡获赔30万,人已离世,对错就没了意义?


今年三月在甘肃天水,有一辆小轿车违规双黄线强行掉头,致使身后行驶的摩托车驾驶员为了避让,紧急刹车后滑倒在地头部与地面撞击,在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过法院判定,轿车车主承担40%的次要责任,被判赔偿共三十余万元。对此结果有网友表示,谁对谁错已经没有意义了,人已经没了。


对此小编觉得对错判定仍然有必要,摩托车主死亡原因主要是没戴头盔,而导致他倒地的原因则是轿车车主的突然掉头,如果没有这个因果,已死车主的家属又怎么能为自己的家人讨一个公道,让轿车车主得到教训呢。


法院的判定非常合理,小轿车掉头时就可以发现摩托的车速,但仍然掉头,并在摩托倒地后直接离去。出行在外,必须要多观察路况,文明出行安全第一,因为生命只有一次。遇见这种状况,大多数人都选择先让别人行,在日常中,某种意义上来说需以退为进,看似示弱的一方,实则做的是最理智且最划算的举动。


轿车车主横行霸道,不顾路况直接违规掉头,如果喊冤,肯定就有大批网友赶到对其批判。而摩托车在事后经过检查,性能和车速都都具备,在可控范围内,那么摩托车司机本可以避免本次事故,但是应对不及时而且头部没有保护,导致自己最终因为颅脑损伤死亡。


但是,轿车车主掉头转向不符机动车掉头转向的基本前提,不能影响对向车辆的正常行驶,也不能压双黄线,掉头必须充分观察车况路况。摩托车主承担的60%的责任,则是因为没有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也没有戴头盔。


双方都没有减速,摩托车主的死亡是最后的警示,小事不注意,大事来了躲避不及。另有些网友在替摩托车主鸣不平,虽然死者没带头盔,还是轿车责任最少50%,罚款太少了。按现在死亡赔偿一百多万的惯例,应该赔偿五十万以上。


宁让一分钟,不争一秒钟,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都听过这句宣传语,可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人在红灯时过马路,违规驾驶车辆。当他们终于意识到了不对的时候,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普通人更能感受生命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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