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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出“最严禁摩令”,2007年以后注册的摩托禁入主城5区


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举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将就新规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新规对核定载客数十三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小货车、大货车、摩托车的行驶区域进行了划定。其中,对于非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2007年9月1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上通行。

本次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14时举行。

十三座以上客车不得进二环



7点至22点小货车有禁入区域


货车全天不能驶入二环




2007年9月1日以后注册的摩托车不得在主城五区行驶



内容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昆明规划建设、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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