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最近疯传桂林要开始“禁摩”了?具体通告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早在11月29日,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已发布了具体通告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桂林市区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结合桂林市城市道路摩托车通行的特征和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在桂林市区部分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通行规定做如下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二路、环城北一路北极广场至蜈蚣山隧道一段、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七星路龙隐小学至三里店交叉口一段、穿山路龙隐桥西头交叉口至穿山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一段、西凤路、瓦窑西路、翠竹路,摩托车只允许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共道行驶。
二、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至将军路口一段、崇信路、凯风路、桂阳公路茶店路口至艺术大道路口城市道路段、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一段、西山路、东二环路,摩托车只允许在辅道的机动车道行驶;琴潭路、鲁山路、机场路沙塘圆盘至机场高速山水收费站一段,摩托车只允许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
三、内环线(含)以内的城市道路、中山中路、中山南路南门桥路口至上海路立交桥一段、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路口至中山北路与凤北路交叉口一段、解放桥、宝贤桥、观漪桥、西门桥、文昌桥禁止摩托车通行,雉山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东西方向允许摩托车对穿行驶。内环线指滨江路—凤北路—翊武路—丽泽桥—信义路—南环路一线的城市道路。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至2023年1月1日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1月29日
通告上还附有相关示意图
通告出了将近半个月,最近这个话题又热了起来,不少网友都发表了各自看法。
@嫦娥飞舞:建议内环允许正规摩托车通行,严打非法改装车和无牌、不年审等车辆
@b51ok: 真正受影响的,却是我们这些遵守规则的人。街上的打屁虫,反正都木有牌,还是跟以前一样该怎么浪就怎么浪。明明不是我们带来的危害,却让我们来买单。
@桃花江螺蛳:我也认为不能一禁了之,太简单粗暴了,是管理水平不高的表现。
@是桂林人吧:可恶的是三轮车,占了非机动车半个道。
@lbwei:
还想考摩托车驾照,看来意义不大了
@cdewq: 禁了以后更堵。。。参考下雨天路上情况! 并不是下雨大家开的慢。。。而是下雨大家都不开肉包铁了。
@laopu:
市区禁止摩是必要的,环保和安全是要考虑的,
@orangeSSF: 桂林只是限摩没有禁啊。北京上海也是限,只有深圳这些才是真的禁。
还有网友专门发文对交警部门的“征求意见稿”作出回应发表了文章,该网友自称为一位来自桂林市的正规守法的摩托车驾驶员。
全文如下:
驾驶摩托车太不安全?是,但绝不是禁摩的理由
驾驶摩托车确实不安全,但是是禁摩的理由吗?1.如果禁摩是因为摩托车对他人的危害大,那么首先应该禁止的是大货车和小汽车,而不是摩托车。2.如果因为骑摩托对乘员风险大而禁摩,这种父权主义认为民众像小孩子,没有能力规划自己的生活,需要政府来规范,但是民众选择摩托,是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政府没有资格强行判断民众的选择是愚蠢的。这种父权主义一旦滥用,今天以你的个人安全为由禁止摩托,明天就可以以你的健康为由禁止你吃任何腌制食物。
摩托车便于飞车党犯罪?错,摩托车不是暴力工具
摩托车本身不同于枪支,不是暴力工具,如果摩托车可以用于犯罪,那么汽车一样可以用于犯罪,后备箱可以绑票,可以杀人抛尸。如果有犯罪,就应当打击犯罪,改善社会问题,而不是通过禁摩打击飞车党。会骑摩托抢劫的人,没有摩托,也会从事其他恶性犯罪。事实上,国内现在因为治安改善,即使没有禁摩的城市也很少有飞车党。
摩托车驾驶员不遵守交规,扰乱交通秩序?错,不守交规的是人,不是摩托车
1. 据桂林市车管所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11月份,桂林市灵川与临桂摩托车在档台数共56766台是汽车在档台数的63%,摩托占用道路面积是汽车的10%到30%,如果把市区一半的摩托换成汽车,交通绝对会更加拥堵!
2. 如果一个人驾驶摩托不守交规,那么从摩托换成汽车,只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如果从摩托换成电单车,那么他在道路上行驶也不会遵守交规,道路秩序只会更差。
3. 不守交规的驾驶员,可以加大处罚,甚至吊销驾照,凭什么禁止所有人骑摩托呢?
摩托车难于监管?绝不是禁摩的理由
1. 难于监管就直接禁掉,电单车更难于监管,能把电单车一刀切禁掉吗?
2. 电子眼,摄像头等辅助执法设备的增加,已经降低了执法难度
3. 交警骑摩托执法,同样是摩托,拦截违章的摩托也就容易一些
4. 武装执勤其实已经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为什么选择摩托车
1. 电单车续航短不能满足需求,如今临桂区和灵川正在高速发展,大量人员需要往返老城区与临桂新区,从市区到灵川有二十公里,从市区到临桂区约十多公里,同时,也不能满足在市区有大量跑业务需求的市民
2. 绝大多数电单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而且很多的刹车都不好
3. 客观的经济发展程度限制所有骑摩托的人购买私家车
4. 对于单人的出行需求来说并不需要私家车
5. 交警在市区管理交通选择摩托车的理由和老百姓的理由是一样的,续航长,机动性强
对于所有人的好处
1. 私家车停车占用面积大,摩托车占用停车位小,与电单车一起停放,不与私家车抢车位
2. 相对于四轮来说,摩托尾气排放更少,特别是单人出行的时,占用道路面积小
3. 相对于电单车,摩托车牌照面积更大,更容易受电子眼和交警监管,出事故有交强险,驾驶员考了驾照,安全意识远远大于电单车驾驶员
城乡协调发展
桂林市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一体、生态美丽、文化多元、富裕和谐”的大家园格局,形成了纵贯南北、横穿东西、内联外通的城市交通新格局,扩大禁摩路段和增加摩托与非机动车道并行路段是否违背了了这个新的交通格局呢?
我们是有驾照的摩托车驾驶员,我们的车都交了购置税,交强险,我们的进口车都交了关税,我们骑车都戴头盔,遵守交规,老的禁摩区域我们都自觉不去,但是
1. 我们反对增加全时段禁摩路段
2. 我们反对增加全时段摩托与非机动车道并行路段
3. 我们认为合理的方案
① 能压线走内环线(如图所示)的非机动车道,能上解放桥,丽泽桥,观漪桥,西门桥,文昌桥,宝贤桥
②其他禁行、限行和并行路段服从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