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节前春运最后一天。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一分局各大队在成都周边各条高速上执勤巡逻。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在成渝高速收费站,一辆川A牌照的灰色皮卡车引起了一大队执勤民警的注意。
这辆皮卡车车后竟然拖着一辆平板车,车上放着一辆摩托车。“你车后面这个是什么情况?”民警立即拦下该车询问,不想司机张某情绪有些激动,他不停解释说,这辆牵引车是自制的,而他驾驶的这辆皮卡车属于轻型货车,是可以挂牵引车的,车上放的摩托车也专门作了稳定加固,而且还专门制作了一块放大号牌。“我觉得我应该可以上高速。”张某坚持说到。
民警又仔细查看了车辆,“这车绝不能上高速,你把车退出收费站匝道,我们再和你解释。”
张某显得极不情愿,但他还是服从民警指挥,开始将车辆往后退。在后退过程中,由于技术欠缺,车后的挂车难以控制,差点就挂到了路边的护栏,最终在4位民警的帮助下才将挂车抬出了收费站口。
“这也是原因之一。”民警向张某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机动车牵引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你这台自制的拖挂车是通过什么检测或者机构证明它符合了国家安全标准吗?”见此,驾驶员张某无话可说,一声不吭,在民警地指挥下调转车头,驶离了收费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