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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违规电动车:四部门共同约谈电动车经销商


日前,一则通告出现在北京市工商管理总局的网站上:


链接为:http://www.hd315.gov.cn/zwxx/gsdt/sjdt/201806/t20180604_1451507.html



大意为:禁止经销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进入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产品。


什么是国家标准呢,简单说就是:车重55公斤以下,极速25公里以下,带脚蹬子。


超过这三项,想要销售,就要取得工信部的摩托车产品公告目录,有合格证可上牌的电动摩托车。


工商总局网站还公布了最近一批的电动自行车目录:



可以看的出来都是锂电池,为什么呢,因为只有锂电池才能达到55公斤以下的标准,铅酸虽然便宜,但想要点续航就肯定要超过车重标准。


锂电池以为着造价提升,原来2000多3000多的要变成4000多5000多,也就是说,基本接近普通100cc和125c踏板摩托车的价格。


除了常规途径,还有更厉害的,据经销商说,现在只要是销售摩托车的执照上有电动车项目,都要销掉,不然就取缔执照,二选一。


电动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都将是严禁销售范围。


看来是动真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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