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西安车友爱趣兔的投稿,讲述了他异地购买商业险的经历。希望通过网络平台提醒广大车友,谨防上当。
我这边在陕西西安,摩托车的商业险因为比较难买嘛,所以听周围摩友介绍到天安保险去买商业险,天安负责摩托车保险的工作人员和我说不给卖天安的保险,于是加了我的微信让我把钱给他给我卖人保的保险。
后来过了1、2天给我出的保险是广东汕头的人保。保单信息上面,投保人、被保人通通不是我本人。这种情况下我购买的保险对我而言就是份无效的保单,一旦有什么问题了需要理赔,被保人、受益人都不是我本人,于是我联系销售保险的人要求进行更改。因为购买过很多次类似的保险,知道这些信息是可以进行更改的也没太当回事。
但是这时候给我销售保险的人那边就开始展现出不对劲的地方:告诉我保险是“渠道保单,所以投保人被保人不是车主本人啦”。我的摩托车是私户,行驶证都是我自己名字。让我到时候需要出险的时候找他就行,不影响。在我明确表示需要更改投保人被保人后,又给我了份所谓的授权书,上面有些他们标注的“特别约定清单”,内容如下:
此“特别约定清单”上面只标注了车主为我本人,但并未对投保人被保人进行额外备注,保险的投保人被保人依然是一个广东当地的个体户。因为我本人在公司负责的一些工作事情,所以对条款内容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及漏洞会比较敏感。他们给我的特别约定里,只标注了车主为我本人,但并未对投保人被保人进行额外备注,保险一旦出保需要理赔时,实际能收到保险公司的赔付的为给我的保单上的一个当地个体户。这样在法律条款上就有了漏洞,我投了保险,但一旦保险理赔时,实际赔付的所有金额全部到了另一方手中
在我联系给我销售保险的工作人员要求更改保险的投保人被保人信息无果后,我联系了保险公司客服进行咨询,人保客服明确向我表示,投保人、被保人信息可以更改,并将更改要求反馈到当地营业网点,等待保险公司当地营业网点工作人员为我更改保险信息。
一直到这里其实处理倒还能算正常,但在保险公司客服记录要求后,保险公司出保的当地公司在收到信息后一直故意拖延并未进行处理。同时,一开始给我销售保险的人在我向客服反馈要求更改后第一时间就有联系我,让我不要更改,用多个不同理由告诉我保险可以用且无法更改投保人被保人信息。后续我有多次致电人保客服要求更改保险信息,但并未接到任何来自于人保当地保险公司的电话、邮件等为我更改保险信息。这说明当地保险公司的人员已收到要求更改保险被保险人的要求,在故意拖延不进行更改。在多次致电保险客服后,仍未进行更改处理,在这期间我已接到了人保客服的事后满意度回访,询问事情是否已解决,信息是否妥善更改。但并无任何当地人保工作人员联系我进行任何更改信息相关操作。
后来又陆续接到来自于全国多地,如河南、江苏、广东等地的手机号码来电,其自称是保险公司、保险代理等身份人员,但在我询问时都含糊不清,以不同理由表示不给更改信息。
在这之后我又接到一个座机电话,自称是人保当地客服进行事后回访。但这个电话的话术和之前致电的人保客服完全不同,并未有正常的客服的规范性、流程性话术。其自称是回访,但在电话里却一直在让退保,在我询问其是人保哪里网点的工作人员及其工号时,此人语气立马变得含糊不清、闪烁其词,自始至终甚至无法说清楚自己是人保哪个网点的工作人员,也对工号一概不知。
此来电人员在电话里的意图一直是在:探听口风、劝退保险,但作为真正的回访人员的话,要进行的是电话的回访及满意度调查,而不是探听口风,劝退保险。另外其自始至终无法说清楚自己是人保哪个网点的工作人员,也对工号一概不知,人员真实身份非常可疑,存在大概率其并非真正的保险公司回访人员。
这时候一开始给我卖保险的人微信给我转账说要给我退款,我并未领取并将转账退回,给我卖保险的人这时候开始甩清我和保险出险者的关系,将自身从事情中脱离出来,称其“不参与了,你们看着办吧”。
这时候去简单分析下整个事情,会发现多个地方存在疑点:
1、一开始出险的保单上,投保人、被保人都不是我本人而是另外一个第三方个体户。购买保险都知道,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是赔付给保险的受益人;非人身保险的,如此事件中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在理赔时并不标注受益人而是赔付给保险的投保人、被保人,被保人、投保人不一致时赔付给保险的被保险人。按照正常的保险销售方式,保险销售方并不会以各种理由私自篡改保险的被保险人
2、在我本人明确要求修改保险的被保险人信息后,这些人给我出示的一份漏洞百出的“特别约定”条款:
另外,特别约定条款中的所有联系方式也均不是我本人的。
其作为保险的从业人员,对何为投保人、被保人及何人是保险的实际受益人是十分清楚的。在这基础下,给我出示的这样漏洞百出的“特别约定”条款,并去引导让我相信有此条款内容可以使一旦出险后保险可以赔付到我本人手中。
3、在我致电保险公司,且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明确表示可以为我修改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情况下,已可以确认保险的当地实际销售网点的工作人员收到了此反馈,但并未作出任何解决,从未有任何当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我就此事进行联系。而是一直在不断拖延,拖延的目的不得而知,我本人也不便对其拖延目的进行主观性猜测及描述。
4、在可以轻松修改保单投保人被保人的情况下,一直不进行更改操作,并有来自于全国多地的手机号码不断联系骚扰以多个不同身份称无法修改信息,又收到了上文提到的非常可疑的自称“事后回访”的电话。
原本可以很正常简单地销售的一份普通机动车商业保险,为何会出现上面提到的多个不规范及目的不明的操作方式呢?而且对一份保险进行投保人被保人的私自篡改且拒不履行修改信息、这样违反保险公司规定的行为,这伙人又为何要大费周折的去做呢?就非常值得思考了。
凡事都有一个动机,做出这样的操作又能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顺着这样的行为做出一个假设:
在篡改了保险投保人被保人的情况下,保险的实际受益人为一个身份不明的第三方个体户,一旦出现需要理赔的情况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是全部赔付到这个被篡改后的身份不明的第三方个体户手中。我们就目前的保单信息再做出一个大胆假设,目前的投保人、被保人及其联系方式都为上文提到的第三方个体户。这个第三方个体户是否可以自行报案保险要求进行理赔呢?就目前情况看是可以的。另外,这个第三方个体户是否和出保的当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人员有所联系呢,答案也是肯定的。那么此时,保险的投保人、被保人、保险人的实际处理人员这三者又有何关系,是否可以是同一方人员。
这样一想就会发现,从一开始的私自篡改被保险人到按照假设由篡改后的第三方领取到保险能赔付的金额是存在很大的可行性的。所以为何要篡改保单信息而不是按照正常流程去销售保险呢,这部分的动机就有待商榷了。
如果按照常见的一种骗局形式去思考,前期广泛撒网,以早期一部分用户的良好体验去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在积累了大量的可以抽走的资金后进行收网,就可以到手大量的资金。把这种骗局的形式放到这件事情中看又如何呢,是否可以用这种骗局的形式去操作呢,一份保险最多可以领取50~100万,那么100份,1000份甚至更多的这样的保险呢,这样想想多少有些让人不寒而栗。
这时候再回过头看,他们为何要私自篡改保单的被保险人并坚持称无法修改保单信息呢?
这伙人究竟是不是按照猜测的那样,我们很难去证明。即使是这样,目前情况去看也只能构成诈骗未遂这样一个情况,又是全国性多省份跨省的一个事情,犯罪行为尚未发生尚未造成既定事实,即使报案也很难得到妥善处理。
所以这件事呢,我是发出来希望能提醒全国的广大摩托车车友,在购买摩托车商业险时候,多留个心眼,留意下自己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