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可以看到许多国产摩托车企业正在逐渐发力,不少曾经名不见经传的小厂也在加大研发生产,都令今年的新车发布有着前所未有之势。
不过不是有了生产资质、建立工厂并不代表就能够高枕无忧了,近日工信部特别公示了22家摩托车生产企业,在特别公示期间不予办理准入变更。
在2021年度第2批特别特别公示公告中,将部分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机动车生产企业予以曝光公示,而其中不乏一些曾经知名的摩托车企业。
那什么是“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五章第34条规定,连续两年年均摩托车产量少于5000辆。
而被列入特别公示的生产企业将会有以下后果:
1、一般来说,特别公示期为两年。
2、在特别公示期间,不予办理资质准入变更。
3、在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
4、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如果以上22家企业申请移出特别公示,需通过50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即再次核查生产企业的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保障、售后服务等方面能力。
简单来说,对于这些企业,将会没有合法的目录产品可卖,而对于行业已经消费者来说,可以清退一批“僵尸企业”,尤其是那些“地平线”厂家,对于质量低下的产品来说,本就不该留存于市场,汰弱留强才是生存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