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庄路和杨庄南路中间,约100米长的胡同两旁停满了车,一侧为划定好的机动车停车位,另一侧则有警示柱在路边隔离出一道约一米的停车带。临近晚高峰,来往的车辆络绎不绝,几乎每分钟就有一两辆摩托车经过。胡同内大部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都停在停车带内,但也有三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各自独占了另一侧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一辆甚至无视标牌,独占了残疾人专用车位。在划定的公共停车位旁,还有两辆摩托车停在了两辆汽车中间。而距此约50米的自行车停放点旁,有四辆摩托车和共享单车停在一起。
“天天如此,总有几辆摩托车占机动车停车位。”在附近工作的宋先生表示,摩托车独占一个停车位太浪费了,公共空间就这么大,能多停几台摩托车也是好的。“特别是那辆盖着布的,就没怎么见过它动地方,布上都落土了。”宋先生说。常年骑摩托车的岳女士表示,一般她和骑友们都在路边随便找个地方停,只要不在禁停区域停就没事。“实际上应该停在专用的摩托车停车位和摩托车临时停放点,不过这种停车位很少见。”岳女士说。
“摩托车也得考驾照、过年检,怎么就不能停在机动车停车位上?”摩托车主张先生说。杨庄中区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则建议,摩托车可以停在停车场外面的非机动车车位上;非要占停车位的话,就得按小型车的停车价格收费。石景山区三山园小区附近的一个收费停车场工作人员则表示,因为车位紧缺,所以不接受摩托车停在机动车停车位上。
八角街道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咨询了交通队后得知,网友反映地点为公共停车区域,所有合规的机动车都可停放,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有权使用此处的停车区域。石景山交通支队法制科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摩托车停在机动车停车位以外的地方可能会被罚款200元,只不过实际操作中很少处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