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毫升的摩托车免征购置税定了?《草案》进入二审
12月25日,备注摩托车行业广泛关注的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图片来源全国人大网
据悉,本次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议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8月份初审后的第二次审议,按照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三审制原则,也就是说《草案》已经进入到深入审议的阶段。
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二审稿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上述《草案》二审稿中的规定基本上与《草案》初审稿一致,意味着排气量低于或等于150毫升的摩托车未来很可能不用缴纳购置税。
≤150cc摩托车免征购置税,通勤类车型入户门槛将降低
根据摩托车分会统计,尽管近几年150ml<排量≤250ml、250ml<排量≤400ml、400ml<排量≤750ml这三个排量段保持着较大的增长势头,但上述排量段的总基数仍然相对较小,需求大头仍然是150ml≤排量段的车型。
▲2016-2017各排量段两轮车销量
从上图可知道,2017年单110~125cc(包含125cc)排量段的车型约占全排量段车型一半,即使近年中大排量摩托车增长势头比较迅猛,但是“走量主力”仍然是小排量摩托车,
≤150cc小排量摩托车,该排量段的车型也就是我们普通消费者日常中短途通勤所需求的车型,若该排量段车型的购置税减免,将对通勤车入户上牌的门槛降低。
以一辆售价为7500元的合资品牌125ml排量的跨骑车为例,购置税约为650元,其中交强险和车船税约为180元,上牌物料费用约100元,消费者从购入新车到上牌需要支付的费用约为930元,该费用不含商家上牌服务费等衍生费用,上牌所需要的费用约占车价12.5%,而扣除购置税后,入户上牌所费用约占车价费用3.7%,入户上牌费用较大幅度降低。
业内人士如何看?
达摩院近年走访广东省内不少摩托车市场发现,偏远地区的摩托车上牌率普遍较低。
今年笔者在紫金、五华等地区蹲点发现,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基本上都没有上牌入户。当地摩托车商家也表示,消费者基本上没有上牌入户的习惯,除了觉得可以省下上牌费之外,更多的消费者认为不入户上牌在骑车的时候更加”省心省力“,而且当地交管部门对无牌摩托车的监管力度较弱。
对于《草案》,达摩院也咨询了相关摩托车业内人士。
华南某摩托车企业负责人表示,若≤150cc免征购置税将有利于一般通勤摩托车的销量。近年电动车由于其使用成本低对普通摩托车的销量影响比较大,如果普通摩托车购置税减免,将有效降低其使用成本,而且摩托车有着质量优势,潜在用户或部分电动车用户很可能会转投到摩托车行列中。
而广东某合资品牌的商家则表示,今年的摩托车销量压力比去年要大,若150ml≤排量段的购置税减免,上牌入户的费用将有所减少,对目前较为冷淡的摩托车市场会有积极的影响。
但他同时表示,实际上目前在当地市场,摩托车指标和暂住证导致入户难等问题才是导致当地摩托车市场低迷的主要原因。
而另外一位华南某资深摩托车人士则表示,若150ml≤排量段的摩托车实行购置税减免会带来利好信号,但是目前两广(广东、广西)上牌管理较低的地区摩托车基本上不入户,”利好信号“实际作用甚微。
此外,他还表示电动车购买和使用的硬性支出比摩托车要低不少,用于短途通勤的消费者仍将电动车作为首选交通工具。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了什么?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时,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上述《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的第一段与摩托车的关联并不大,而第二段则对摩托车有一定的影响。
该规定可以理解为退车退还车辆购置款,意味着摩托车车主当拥有合法理由时将已经入户上牌的摩托车退回给厂家或者经销商,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车主缴纳购置税(目前摩托车购置税税率为10%)与申请退税时每超过一年,扣减10%的税款。
当然,普通情况下将正常使用当中的摩托车退还给厂家或者商家,这是相当罕见的事情,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该规定也保护了车主如遇到车辆严重质量问题等极端情况下退还车辆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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