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白天骑摩托车还要开灯?
关于白天开灯这件事情,加拿大及部分北欧地区是最早施行此法的地方,因为该地区即使在白昼,路上的能见度也不一定能很清楚地辨识对向来车,此后南欧地区也开始实施。
1998年时荷兰的道路安全协会曾受欧盟执行委员会委托,就日行灯(DRL,Daytime Running Lights)与车祸事件频率做过统计分析发现,即使在白天的空旷地区,无日行灯的车辆里有8%的并没有在相关距离下被其它用路人看见。而在有阴影的道路,或车辆容易被融入背景的状况下,即便车色鲜明,能见度与对比度也大幅降低。在白天所发生的车祸事件中,有50%归类于没有被其它用路者及时看见(或根本没看见),若情况是交叉路口,这个比例更是提高到80%。
然而在安装日行灯之后,北欧地区(丹麦,芬兰,瑞典)交通意外的伤亡率能大幅减少24.6% 的白天肇事死亡率,20.0% 的白天肇事受伤率。而以上述数据推算,全欧洲地区每年可以挽救5,500条人命,降低155,000受伤人次,这个数字其实相当惊人,所以这项法令已经逐渐向南欧发展,至今欧洲大部分国家已有强制规定。
然而全球最大汽车市场之一的美国至今并未实施白天开车必须开灯的法令,只有东岸及东南方地区有强制驾驶人在使用雨刷时打开大灯。其中原因是相关单位目前仍无法证明日行灯能有效地(并非没有)降低交通意外,但美国政府却仍在1990年就核准日行灯的使用,并有明确的硬体规格规范。
无论在哪个国家,体积相对小的摩托车都很容易在道路上被忽略,需要更集中的精神才能注意到。这是英国道路安全的海报,你看见什么了?给你身旁的朋友看看他需要多久才能发现。
在A Twist of the Wrist"弯道圣经"这本书里,作者Keith Code 曾提出一个"十块钱注意力(10-Dollar-Attention)"的概念,虽然这概念的本意是教导如何提升骑乘技巧,但个人认为在道路安全的观念里也能受用,而且可以解释"被看见"和"更容易被看见"还是有一点差别。
这个"十块钱注意力"概念简单地说,就是每位摩托车骑士都只有固定程度的注意力,说姑且称之为十块钱,如果你在某件事物上花了五块钱的注意力,那么你就只剩下五块钱的余裕去注意其它的事情。
道路上包含汽车,摩托车,公交车车,三轮车,脚踏车,还有出租车,每一辆车都会花去一些钱(注意力),而这其中只需要一台车就能造成事故,如果让别人在你(或第三者)身上花更少的钱,就越有可能避免意外。
而且即使日照充足,我们仍有机会从光线充足的路段行驶至阴影处,此时人的眼睛需要一点反应时间才能看清路况,如果你有开灯,其他驾驶者便能更快发现你,再决定是否要做任何举动。
白天开灯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并不是现今气候异常的主要因素,为了安全,这个举动还是值得一做。
至于白天开灯这个举动有没有其它的影响?有网友提到此举容易造成车辆耗油,电路寿命缩短,甚至是地球变暖。当每辆汽车都将大灯(此指近灯及尾灯)打开,所消耗的功率大约是200瓦,当数以万计的车辆都一起打开,确实会对环境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所以施行白天开灯的国家里也另外规定,汽车的日行灯必须是低功率的LED (约5瓦不等),而大灯,雾灯或其它灯志皆不可作为日行灯用途,降低造成他人眩光的可能性,也借此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在前面所述施行白天开车灯的国家中,他们也考虑到若摩托车同样加装LED 日行灯是否反而会降低其明显性,根据2007 年国际车辆照明座谈提出的报告显示,两个90mm 宽的日行灯(520流明)在摩托车上带来的安全性并不一定比一个190mm的近灯(270流明)好,因为后者发光面积较大,这可能也是目前少有摩托车厂将LED 日行灯列为标配的原因之一。
至于因长时点灯而造成燃油消耗的废气污染或气温上升,目前尚没有具体的报告研究说明在这方面会有多大的影响,只是空气污染的原因很多,我们应该要在最主要的源头上来想办法改善,白天点灯显然不会是首要因素。
说了这么多,我们只是想从道路安全的角度来了解白天开灯的这个举动,并让读者明白这也是自我保护的一个行为,道路情况其实相当险峻,不要尝试去碰运气,任何能保护自身安全的事情都值得去做,哪怕只是一颗灯泡的代价。被看见还不够,要更容易被看见。事实上,很多厂家已经设定只要是摩托车启动状态,是无法关闭车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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