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施行,明确摩托车等禁入我省范围内高速行驶。不过,这部曾创下我省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改之最(200多处)的条例,将迎来修改。
9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等多部条例、报告。其中,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摩托车禁上高速的条款会不会做出修改。
【变化】17年后河南高速公路条例修订,新增这些内容
2004年11月2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当时,该条例前后修改200多处,创下河南省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改之最,并于2005年3月1日开始施行。
今年1月份,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向社会发布消息称,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
今年7月份,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条例修订草案。本次修订是《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自2005年3月正式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本次条例修订草案与时俱进,新增和完善了不少内容。
比如新增“优势再造”一章。条例修订草案分别从构建高效顺畅多式联运系统、发挥高速公路投融资平台功能、依托高速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特色产业物流集散区、建设现代物流绿色通道、延伸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服务和应急物资保供功能、建设完善“司机之家”、促进高速公路低碳化建设、科技赋能现代智慧高速公路网等方面作了规定。
在推进高速公路高效管理方面,明确职能分工,理顺执法体制。条例修订草案对各部门在高速公路管理中职能加以明确,推动部门协作,建立路警联动体系,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吸收巩固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做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扫清交通执法中的制度障碍。
在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方面,提出交叉工程建设新要求。条例修订草案第七条对高速公路与其他工程相交工程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应当按照标准或者规范的要求预留空间或者保障安全,按照“谁后建设谁负担”的原则,由后建设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高速公路安全。
在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方面,指出推动服务区新业态建设。条例修订草案第九条规范了服务区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建设,第三十二条提出丰富服务区运营新业态,为完善服务设施、强化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服务区由“粗放经营”向“精准服务”的转变。
在做好与上位法衔接方面,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七条对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由禁止通行修改为限制通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相一致。并对高速公路建设中土地征收、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焦点】摩托车禁上高速的争议所在:地方条例与上位法“打架”
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该条规定与现行条例中的第四十三条规定一样,对于“摩托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并未修改,成为不少网友和摩友们关注的焦点。
条例规定的摩托车禁上高速引发争议,是有原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中指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综合上述条文,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并没有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
这意味着,摩托车以及驾驶人满足性能要求,证件齐全,防护措施到位,遵守交通法规等,上高速行驶是合理合法的。也可以看出,河南省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按照《立法法》,地方性法规法律与国家层面的相抵触的,应当予以修改或废止。
上述地方条例与上位法“打架”的情况,并非河南独有。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有广西、江西、四川、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甘肃、宁夏、重庆、青海等省市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
其理由为,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高速公路是以满足汽车行驶特性要求进行设计的,不具备混合交通的通行条件;摩托车操纵性、安全性不强,通行高速公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难以保障摩托车驾驶人及同乘人员生命安全。
【声音】修订后的条例,摩托车禁上高速能否解除?
河南省为什么禁止摩托车上高速?
2004年该条例审议通过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员解释说,“河南摩托车特别多,摩托车的制动性能特别差,如果放任摩托车等条例中禁止的车辆上高速,会发生很多的交通事故。禁止摩托车等车辆上高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
17年前立法考虑的现实问题,如今是否仍适用。有网友认为,“时代在发展,技术在进步,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大幅度提高,而且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谁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儿戏,希望此次修改条例时考虑到这些明显变化的因素。”“眼下私家车越来越多,特别是每逢节假日,高速公路上汽车扎堆儿,堵车堵得人心烦。如果摩托车可以上,通行效率将大大提高。”
不过,也有网友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现在高速的车流量比17年前增加很多,暂且不讨论摩托车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遵章守纪等情况,摩托车并不像汽车有外壳和钢梁等骨架,即使设置了安全气囊或是安全带,在发生车祸的时候一样无法起到保护的作用,甚至还可能加重伤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肉包铁’。”“摩托车的目标较小,如果是夜间行驶或者恶劣天气行驶在高速上,可能会让其他驾驶人员很难发现,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摩托车能否上高速,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