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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春风650国宾冒充交警,又被逮了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一驾驶人驾驶一辆“警车”样式的摩托车上路行驶,成功引起了陆川交警注意,结果被查处了。
当天上午11时许,陆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马坡中队的民警、辅警在一起调查交通事故后返回队部,途经马坡镇良厚村路段时,发现一“骑警”驾驶着“警车”往前行驶,还一路“警灯”闪烁,十分拉风。



这是执行什么任务?民警好奇,随即驱车抵近察看,驾车人上身着的是“骑警”服饰,下身穿黑灰色的裤子,脚上却是一双白色的球鞋,如此“不讲究”的着装更引起了民警的疑惑,于是超车进行拦车检查。
该摩托车被拦停后,民警发现车和驾驶人都很不一般,该摩托车车身上粘贴了蓝、黄相间的贴纸,车两侧的工具箱贴和前挡风玻上贴有“应急救援某某支队”字样和标志,车的前后安装有多盏爆闪灯具,远远望去,很像一辆警用摩托车。驾车男子身穿酷似警用的骑行服,右手的红色臂章上印有“某某支队执勤”字样,还佩带着记录仪和正在闪烁的肩灯,也是很醒目。在如此炫酷的“装备”面前,执勤交警倒显得不像交警了。


见交警检查,该男子即套起近乎说是“自己人”,自称是“某某市交警支队救援队队长”,当民警不为所动要求其出示证件,该男子一本正经地要求民警不要“自己人搞自己人”,见民警不“买帐”,只得又掏出一本工作证递给民警,并不断向民警解释。看到这本显示“中国国际救援中心广西总队某某支队救援队队长”的工作证,结合他的装束,民警心中有数,即将该车扣留,要求该男子到中队部接受处理。
到达中队部后,民警通过比对该男子出示的行驶证,认定其涉嫌非法改装车辆违法。在民警的释法教育下,该驾驶人唐某某表示其一直崇拜警察,也热衷于救援事业,感觉开着警车很神气,于是就在半年前在网上购买了类似的警灯、贴纸对爱车进行了一番改造,还添置了一身类似的行头,不时拉风上路,感觉良好。现在经交警教育,知道这是违法的,并诚恳认错表示愿意接受交警的处罚。于是在民警的监督下,唐某某拆除了该摩托车上的警用灯具及相关的贴纸,恢复车辆本来样式。
最终交警对唐某某驾驶擅自改变灯光设置、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改装的装置。
这么拉风的装备,不拍电视可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标志图案的喷涂和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网友评论 ↓

明知违法还要弄,被抓了就开始胡搅蛮缠,最后又用无知做借口当理由

应该按冒充公检法三年起 而不是区区1000

我就觉得小伙子不错  有梦想  敢付诸行动的梦想都是神人   可以理解但不支持  建议通过努力  考入交警大队

黄牌穿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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