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越野摩托车精英赛(东平站)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7月25日至27日
比赛地点:山东东平中国国际露营大会赛车场
二、赛事组织者:
批准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登山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政府/景区管委会
北京露营之家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山东省东平县体育局/旅游局
国际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中国志愿者协会/中国飞行协会
北京龙潭湖体育产业园/通用航空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联通/太平洋保险
中华汽车/虎扑体育
北京华丽伟业体育场馆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华体阳光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四海龙腾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汽摩运动协会
山东省枣庄市汽摩运动协会
山东省东平县汽摩运动协会
山东省东平县风行机车俱乐部
支持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汽摩运动协会
三、比赛项目
1、国产250CC车型组个人赛和队赛。
2、进口250CC车型组个人赛和队赛。
3、ATV组(仅限运动版)
四、赛事人员:
1、参赛车手50-100人。
2、赛事官员、裁判、记者、志愿者100人。
五、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全国各地市协会、俱乐部、车队、个人。
2、参赛人数:根据各车型组报名人数进行分组。
六、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汽摩运动协会赛手证(18-45岁)和摩托运动意外险。
2、未取得中国汽摩运动协会赛手证的车手必须参加组委会赛前免费培训,赛前培训日期:7月25日下午14:00。
3、参加过2013全锦赛A组的选手欢迎参与比赛,但不记成绩敬请谅解。
七、竞赛规则
1、各车型组均进行自由练习、计时排位、淘汰赛、决赛。
2、计时赛发车顺序以运动员号码为准,号码靠前者发车在前。
3、参加各车型组的比赛时间为15分钟加2圈,(ATV组8分钟加1圈)发车采取跑步发车,可有一名随队人员协助发车。挥动蓝旗为避让旗语、黄旗为危险慢行旗语、黑白方格旗为终点结束比赛。
4、比赛人员进入赛区必须佩带头盔、护具、越野靴和比赛号码,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八、名次及奖励
1、各车型组分为:进口250组、国产250组、ATV组。进口组、国产组分别录取前十名,ATV组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2、进口组:前三名颁发奖杯 、奖金、证书、香槟,七至十名颁发奖金、证书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五名 600元 第六名 500元
第七名 300元 第八名 200元 第九名 200元
第十名 200元
3、国产组:前三名颁发奖杯 、奖金、证书、香槟,七至十名颁发奖金、证书
第一名4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五名 600元 第六名 500元
第七名 300元 第八名 200元 第九名 200元
第十名 200元
4、ATV组:前三名颁发奖杯、奖金、证书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000元 第三名800元
九、成绩评定办法
采用全国越野/超级越野摩托车锦标赛竞赛通则第19条,个人赛成绩评定办法是采用二场成绩积分相加评定成绩,积分多着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以运动员在最后一场比赛获得分数多者,名次列前。
十、报名和报到
1、自备比赛用车、头盔、护具、身份证、两张近期同版1寸免冠照片。
2、报名费300元(含保险、餐费),参赛选手必须在2014年7月24日17点前报名,25日报到现场领取车手证和号码。
3、各参赛单位、个人必须服从比赛组委会管理,服从裁判,遵守比赛规则。
十一、注意事项
1、参赛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摩运动协会的有关规定;必须准时出席各种会议、必须参加大会所有活动。
2、所有参赛摩托车辆报道后统一放到赛场维修区,比赛期间不得驶出赛场,往返路途注意交通安全。
3、竞赛规程未涉及部分,遵守中国摩托运动协会的有关规定。
4、各参赛队应遵守赛场内的一切规章制度。
十二、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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