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摩托车主挑战惠州禁摩令
今天看到一个消息,一辆外地摩托车主李某今年元旦途经惠州,因在“禁外摩区”驾驶外地摩托车,被惠州市交警支队处200元罚款,记3分。李某不服处罚决定,一纸诉状将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告上法庭。
8月28日,惠城区人民法院(简称“惠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驳回原告李某诉讼。
惠州禁摩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我印象中这是见诸报道的首宗关于禁摩引起的行政官司(或许确实有没有报道的案例)。
2018年1月1日,李某驾粤M*****号的二轮摩托车驶入惠州市禁外摩区三环路,在行经惠州大道与水口大道路口时被电子监控抓拍。交警支队通过审核照片内容后,对李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决定。
李某向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于5月18日向惠城区法院递交起诉状。
李某主张,他在驾驶时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周边无禁令标志指示,沿着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行驶标志车道行驶的行为完全合法。按照《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处罚只能罚50块,而交警罚了他200块,他表示罚款不合法,且该案在惠州摩友圈已引发反响,给他造成了严重困扰,要求交警支队在微博、微信公众号、西子湖畔上向其道歉并赔偿1块钱。
交警支队答辩称,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对于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交警支队在三环路进入市区方向的所有入口均设置了禁令外摩的标志,李某无视禁令违反了该条例,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警告和200元以下的罚款是属于简易程序,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的规定。
惠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惠州交通管理部门在三环路口均设置了禁令标志,驾驶人应履行遵守交通标识的义务。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罚款200元并记3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行为内容和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
这些年来,在西子上也有不少摩托车爱好者或普通市民对惠州禁摩表示不同意见,建议惠州取消禁摩。
所以,这个案子不大,但应该很有关注度。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惠州禁摩的历史。
2003年5月,为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从源头上减少遏制涉摩治安、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借鉴深圳、北京等其他城市成功经验,惠州市采取“先限后禁、逐步退出”的政策,逐步减少和淘汰市区通行的摩托车。
先限后禁指的是不再允许摩托车在三环内区域上牌登记,且不允许外地号牌摩托车在惠城区中心区行驶,过渡期为3个月。也就是说,当时主要市区范围内已经上牌的摩托车,允许继续行驶,但不能再上新的摩托车牌照。以逐步减少和淘汰市区通行的摩托车。
这样,当时惠州市区行驶的摩托车牌下面都要加一个“蓝牌”,即是在摩托车牌旁边镶嵌一块蓝色的惠城市区可以允许通行的标示牌。市区以外的摩友称“入城证”。可以看出最后一批市区入城证的发放登记时间是在2003.8.31日。
当时,三环内市区持有合法牌照的摩托车大约有1万辆。而按照10年报废期加上3年报废延缓期计算,13年后,也就是2016年左右,惠州市区再无持有合法本地牌照的摩托车行驶。
2009年8月,惠州市政府正式颁发《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同时,在市区驾驶电动车上路,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并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来,根据相关情况,此政策推迟一年实施。
由于惠州市区自2003年7月起已禁止办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登记手续,因此,实际上当时市区大量未登记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不可能登记上牌。也就是在原定的限牌政策下,老旧摩托车即将全面退出三环路内的市区范围。
2011年3月17日,惠州市宣布对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此举开全省该类车辆管理先河。
2013年4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惠州市公安局发布了《惠州市公安局关于惠城中心区道路交通限行通告》(惠市公通字〔2013〕34号),对惠州市区三环路(不含三环路)以内区域的道路交通进行限制通行,重申在惠州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对摩托车(2003年前惠城区三环路以内居民注册的摩托车除外)进行限行规定,规定不得进入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道路行驶。
按照相关法规,如发现有人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交警可以一次扣当事驾驶员驾驶证12分,且对报废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如发现外地摩托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可以依法依规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和扣3分的处罚。如果摩托车驾驶员还存在其余违法行为,将累计处罚。如外地号牌摩托车驾驶员存在未带驾驶证、车辆未年审,交警可以当场暂扣违法车辆。如果被暂扣摩托车3个月内无人认领,交警部门将对这些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从上述情况来看,这位外地摩托车主李某被罚,是有正当依据的。
越南河内的摩托大军,据说当地已出台措施要在2030年开始禁摩。
据查到的资料,从全国来看,禁摩最早的是昆明,那是在1984年。之后全国各地陆续实施禁摩,主要是禁止进入市区或相关路段。目前实施禁摩的城市大约有64个(也有说法是170多个,估计是连县级市也算在内了)。
但各地具体做法都不一样。主要是范围划定并没有一个详细的标准。比如惠州现在是三环以内(三环路允许行驶)。一线大城市的市区划分更复杂,比如北京、上海的政策是限而不禁,京A,沪A等牌照除特殊规定路段,如京A牌照不可通行长安街,市区其他道路可以通行。深圳、广州市区全禁。
很多人也反映,事实上不少城市仍然时不时看到有摩托车在跑,这主要是摩托车的管理难度确实大,尤其是一些小青年骑的“鬼火”摩托车,到处乱窜。他们老远看见有警察查车掉头就跑,警察又不敢追。
人们还看到不少赣B牌照的摩托车在惠州乱窜,甚至有人专门从事办理赣州牌照摩托车的业务。这主要是一些外地摩托车凭着不怕拍照在城乡结合部行驶,偶尔会窜入城区。
国内禁摩城市一览:
1
北京市有条件禁摩。京A除2.3.4.5环主路、长安街以及有限行标志的路段,均可跑,更可上高速。京B同京A,但不能进4环,外埠拍照,全天禁入六环。
2
天津市外环线以内禁摩,其他地方证照齐全就可以上路。
3
河北省石家庄、秦皇岛。部分限摩:唐山市、承德市。
4
山西省太原市、忻州市。
5
内蒙古自治区
禁摩城市:伊盟东胜、呼和浩特。限摩:包头。
6
黑龙江省哈尔滨。
7
吉林省长春、吉林。
8
辽宁省沈阳、丹东、铁岭、本溪。大连限摩。
9
河南省郑州市:四环以内禁摩。焦作市、信阳市限摩。
10
湖北省武汉、宜昌,均为三环内。
11
上海市限摩。任何地方外牌摩托车都不能进入。
12
江苏省无锡、常州、南通、扬州、盐城、张家港、江阴、昆山、淮安、常熟。南京:限摩,蓝牌摩托车给上牌,全市通行;黄牌不再发放,原有黄牌照骑;限制外地及郊区牌照车辆进入限制区域。苏州: 非苏州市户籍人员不能上摩托车号牌。
13
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温州市:限外地牌照。
14
安徽省合肥一环禁摩,外地摩托车不得进入二环以内。
15
福建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厦门岛内湖里区和思明区两区禁摩。岛外海沧区、翔安区、集美区、同安区都可以正规合法上路。泉州市:丰泽区和鲤城区。
16
江西省南昌。赣州中心城区河套内限外地摩托车。
17
山东省济南。烟台部分路段限摩,有牌有证走限摩路段一般也没事。泰安市区禁排量250以上的。
18
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机场路,双龙大道禁摩。
19
四川省绵阳。成都三环内限摩,川AA川AB可以进城。宜宾、西昌、泸州、广元市均有条件限摩。
20
广东省广州、东莞、深圳、湛江、佛山。中山市限排量。惠州市三环内限摩。珠海斗门区和金湾区及汕头市主城区均限外地牌
21
广西南宁、桂林、柳州。北海市限外地牌照。
22
海南省海口、三亚。
23
青海省西宁。
24
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
25
新疆省乌鲁木齐、喀什市区。
26
贵州省贵阳。
27
云南省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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