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米贵,白居不易:西安解禁?恐又南柯一梦
先说个典故,话说大唐贞元三年(公元787年),十六岁的江南少年白居易来到京都长安,他的心愿是想当一个北漂,于是带着诗稿去拜会名士顾况。当顾况看到诗稿上“白居易”的名字,借“居易”之名打趣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用今天话说就是:“长安米价正贵,居住不容易啊!”也就是说在帝都混不到高端的话,弄不好就得被贴通知卷铺盖回老家。
在白居易成功当了北漂的一千二百三十年后的2017年11月28日,相当于大唐京兆尹的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发〔2017〕65号)。市政府办公厅对2017年8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之前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其中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目录(91件)里,就有八年前的2009年颁布执行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09〕12号)。
这个含有西安禁摩举措的《通告》忽然间被“宣布失效”了,一时间消息传遍摩友圈子,有欢呼禁摩文件失效,西安禁摩要解禁了,也有疑虑来的突然,真的会解禁么。到底禁还是不禁,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八年前的这一纸通告到底是怎么禁的。
在西安市政府网站仍然可见2009年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严禁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通行。”这就是说,西安本地摩托与外地摩托是内外有别的,禁摩范围差了一环。
西安作为西北首屈一指的大都市,各种车辆当然也是满满的放不下了,交通拥堵成了家常便饭。为此,《西安晚报》曾在2016年6月28日刊登了“西安机动车距250万辆仅差359辆 不会放开禁摩令”的一篇民意调查。
文中反映了一些主张解禁的市民呼声:不少市民认为,比小汽车体积小、方便快捷的摩托车是缓解拥堵的一大利器,西安市从2000年起开始“禁摩”,如今16年过去了,现在是否到了“解禁”的时机呢?
西安交警部门对此回应则是:时机还不成熟。认为“禁摩令”实施几年来,在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和尾气、噪声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不少交通参与者素质太低,“解禁”会带来的安全问题也值得商榷。因此,放开“禁摩令”时机还不成熟。
那么,交警部门的上级,即西安市政府是怎样认为的呢?我们不用道听途说,而是看看这两年的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怎么说的,对西安市民交通出行是一个怎样的思路。
2016年2月1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的2016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新建出行车位5万个,新增、更新公交车1100辆、投放公共自行车1万辆。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没有提到摩托,而是表示加大公共交通建设规模。
再来看看2017年2月20日的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中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年内新增公交线路10条、营运里程200公里,更新电动公交大巴1000辆。开工建设社会公共停车位1.2万个,年内建成投用8000个。在涉及到“聚焦大西安建设,着力塑造魅力古都新形象”中,明确提出2016年报告中没有提及的“依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载客行为”,也丝毫没有放开摩托解禁的意思。
解禁不解禁,并非完全由市长个人意志所决定,更是市长背后的体制观念所决定。那些说什么市长爱骑摩托就不禁摩的说法,实在是天上掉下来一个青天大老爷式的天真幼稚。
其实早在2014年由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西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规划中就已明确了西安未来的交通模式,扩大公共交通规模数量,而非私家机动车规模数量。
明确指出要“合理调控机动车增长速度与拥有水平”,要将西安的“都市区机动车拥有总量控制在480万辆,西安市域范围机动车总量控制在435万辆”。对于普通市民则“鼓励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换乘“,要知道摩托车挂牌也是要占机动车数量指标的!
前面说的2017年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了一个口号,叫做“铁腕治霾“。而在11月28日宣布2009年“禁摩文件”失效前的6月19日,就公开了西安市公安局按照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工作方案关于“发布西安市行政区内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禁行区域划定通告”的任务要求,代市政府拟定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及起草说明、风险评估报告。并于2017年6月13日于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通告》(草案)全文征求公众意见。
由此可见,《通告》的制订发布源自“铁腕治霾“。那么,什么是“铁腕治霾“呢,即政府工作报告里说的:”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治理和民生改善的头号工程。突出抓源头、抓难点、抓薄弱、抓末端,不断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等措施。“其中就有控制西安交通车辆数量的环节,而解禁摩托则意味着会增加尾气排放的机动车数量规模,也是要增加尾气排放的。尽管摩托车排放尾气比起汽车是既少又达标的。
因此,《通告》中依然主张“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其中规定”严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这就是说西安本地摩托车禁行相比八年前的“严禁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通行”扩大了一环,与八年前的“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通行。”的外地摩托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在涉及到摩托车禁行三环以内的规定时,西安交警秩序部门的负责人的权威解读是,通过政府通告的明文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车辆非法营运问题的具体规定与要求,夯实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法律支撑,以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有法、有据可依,逐步杜绝各类聚堆揽客、非法营运的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市交通环境。
由此可见,今年这个对西安禁摩“重起炉灶”的《通告》,是对八年前《通告》的替代。如该《通告》通过颁布实行,则西安禁摩不会因行政管理程序的更替,宣布前期通告失效就能解禁的。实际上是有关部门早已未雨绸缪,工作干在前,已经做好了升级准备。因为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中还有一句:确需继续执行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如此,宣布前面的失效,没毛病,颁布后面的新规订,也没毛病。那么,西安禁摩既不是失效了,也不是解禁了,而是很有可能扩大禁摩区域继续执行了。
此外,《通告》中还提到了市政府办公厅已召集各区政府、开发区及市环保、交通、公安、维稳、综治等16个部门,邀请货运企业代表、司机代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对《通告》(草案)进行了讨论及评估,并按照意见建议进行了完善修改。而且为了更广泛的征求社会意见,向社会公开公布,征求市民意见。征集意见工作截至日期为7月2日24时。
从通告表述中没有看出有西安摩友的参与,也不知道7月2日前有无征求过西安摩友群体的权益诉求意见。但我们都知道镌刻在犹太人纪念碑上的著名警句:起初…,接着…,后来…,最后他们奔我而来,而这时已经没有人可以为我说话了。
西安“禁摩通告”的前因后果讲完了,但开篇的典故还没讲完呢。当名士顾况翻阅白居易的诗稿,读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赋得古原草送别》)的句子时,不禁大为赞赏道:“道得个语,居即易矣!”翻译过来就是:“好湿!文采牛叉,这住下去很容易哦!“看来,谁想“白居易”,都得凭魅力,摩托车也不例外。
一个城市的更好发展是要求更多的文明的,而更文明的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存在。在期待政府更加与时俱进的保障民众合法路权同时,当一些摩托车不再街头炸街飙车,不再成为政府和市民眼里影响大西安“塑造魅力古都新形象”的“一坨屎”时,摩托车才能“长安米贵,白居即易”,能够理直气壮地行驶在古都长安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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