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防城港一男子驾驶“迷你”摩托车上路,交警试驾后觉得有危险性

作者:哈罗摩托  2019-9-25 8:22:00

9月19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民警在金花茶大道与田口街十字路口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上路行驶的“迷你”二轮摩托车。

当天上午11时30分左右,执勤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听到远处传来很强烈的排气管响声,民警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名男子骑着一辆无牌“迷你”二轮摩托行驶在辅道内,车辆车身较小,看起来就像一辆玩具车。执勤民警将该男子拦下进行检查。民警细致观察后发现,这辆“迷你”摩托车只有60厘米高,长约1米,油箱、油门、刹车,类似摩托车的所有结构一应俱全,使用汽油发动。经了解,该男子是在朋友的车行看见这款“迷你”摩托车十分新奇,就花600元将其买回来做代步车,没想到刚骑车上路就被民警拦下。目前,因男子未能提供该车合法手续,民警对该特殊“迷你”小摩托进行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试驾”后记

驾驶“迷你”摩托车上路行驶执勤民警也是第一次碰到。辅警人员对这辆“迷你”摩托进行了“试驾”,发现这种“迷你”摩托车由于车辆尺寸明显不符合成年驾驶人的身体比例,不易操作控制,驾驶时容易失去平衡,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驾驶“迷你”摩托上路,路面上其他车辆驾驶员可能由于注意不到这么矮小的交通工具而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另外,这种车辆使用汽油发动,具有一定速度和危险性,更不能给未成年小孩当玩具车驾驶。


蜀黍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迷你摩托车目前不符合登记牌照的条件,因此不能上路。驾车上路行驶,需依法依规,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由自媒体帐户自行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标签:交警摩托摩托车迷你试驾防城港
您可能喜欢